传播真相 丹东市毕桂英又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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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毕桂英女士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被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分局警察入室绑架、抄家抢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她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这是毕桂英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毕桂英,七十三岁,一九九七年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严格要求自己。她在经营食杂店的过程中,经常为大家提供一些物美价廉的商品,自己只挣取微薄的利润,深受顾客的好评和赞誉。

毕桂英女士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毕桂英真的是身心受益,都七十岁的人了,能一口气把五十斤的大米扛到五楼。

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毕桂英家里的电话一直受到监听。一九九九年秋,毕桂英全家从黑龙江省鸡西市搬到老家丹东。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毕桂英发放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区分局兴东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位于丹东汤池镇集贤村的丹东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毕桂英被丹东市元宝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五千元;上诉到丹东中级法院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毕桂英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在监狱中,她被两个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长时间不让睡觉。毕桂英被迫害的身体出现浮肿、双脚肿胀、脚底就象有东西扎了一样。

酷刑示意图:抻着熬鹰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分局国保队长王海斌伙同丹东永昌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入毕桂英家中,拿出监控录像给她看,然后开始抄家。警察抢走毕桂英家的平板电脑、手机、护身符等私人物品,并将毕桂英绑架到丹东永昌派出所。毕桂英的家人到派出所向警察询问:为何绑架毕桂英?一个警察说:她发资料,炼了不好的东西。家人说:不就是炼法轮功嘛,她炼功后,身体所有的病都好了。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毕桂英被劫入丹东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她被构陷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后被构陷到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毕桂英第一次被非法开庭是在丹东封城前,法院的借口是疫情严重,没让旁听,也没通知家属。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毕桂英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当庭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
院长宁伟:13942587528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检察长王德全:15941511666

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分局
国保队长王海斌:13841591159

永昌派出所
所长康大伟:17641585217
副所长张旭阳:18406169222
办案人于云鹏:15141567420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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